当期应纳增值税=210,0000.00÷(1 5%)×5%=10,0000.00(元)当期应申报缴纳增值税=当期应纳增值税-累计已预缴增值税=10,0000.00-9,950,000.00=50,000.00(元)。二、完工交付时增值税的计算缴纳。
1、建筑企业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建筑业增值税有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两种计税方式。增值税的计算本身并不复杂,关键是计税方式的选择一定不能出现失误,一、简易计税。简易计税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建筑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工程为营改增之前的老项目,甲方选择简易计税;3、甲供材工程或清包工程,即甲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只提供部分辅助材料;4、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甲方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实行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不需要以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因此,取得普通发票即可,没必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增值税的计算举例:例1: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选择简易计税的房地产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本月按进度收到工程款1030万元,并已向对方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则本月应纳税款的计算过程如下:应缴增值税=1030/(1 3%)*3%=30(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0*7%=2.1(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0*3%=0.9(万元);应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30*2%=0.6(万元)。
二、一般计税,一般计税方式下增值税的计算相对复杂,需要先计算出当期销项税额,然后以当期进项税额抵减当期销项税额,计算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用公式表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从上面公式可以看出,影响应纳增值税的两个因素: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可以根据当期的营业额计算得出,
例2:某建筑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接的工程为一般计税项目,当期实现销售收入为1090万元,并已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当期销项税额=1090/(1 9%)*9%=9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是怎么计算的呢?根据当期取得的合格的已经通过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税额计算出得的。当期进项税额越多,应纳增值税额就越少,
因此,作为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应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这样可以取得更多的进项税用来抵扣,从而少缴增值税。施工企业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电缆、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配电箱、电梯、门窗、灯具、消防设备、各类管材等,如果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可以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商砼及砂石,一般只能取得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电子发票也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5%。
2、房地产企业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收到预收款时先按规定预交,待实际完工交付时再按规定计算应交的增值税,一、预售阶段增值税的预缴。根据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房地产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应该按照规定预交增值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对于营改增之前开工的,实行简易计税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对于应该增之后开工的房产项目,实行一般计税方式,目前适用税率为9%,
对于当月收到的预收款,应该在次月15日前申报预缴增值税。例1:某实行简易计税的房产老项目2月份收到预收款105万元,应当预交的增值税款=预收款105万元÷(1 征收率5%)×3%=3万元,例2:母房产析项目在2月份收到预收款109万元,应当预缴的增值税=预收款109万元÷(1 适用税率9%)×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