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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认证需要花多少钱,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需要交费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14 03:37:47 编辑:职业资格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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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需要交费吗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按国家规定是收10元工本费。这个要看各地区,收费是不一样的。 最好把公章带上吧。法人章不用。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按国家规定是收10元工本费。这个要看各地区,收费是不一样的。
你好!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按国家规定是收10元工本费。这个要看各地区,收费是不一样的。 最好把公章带上吧。法人章不用。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需要交费吗

2,特种设备Q4拿证需要多少钱

考证需要几百块吧,基本是培训费加考核费,五六百的应该差不多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二、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证(质监局桥门式起重机(q4)证)划分:桥门式起重机(q4)证即桥门式起重机(q4)司机证,是属于场(厂)内专业机动车辆作业类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桥门式起重机(q4)司机、桥门式起重机(q4)证、车辆维修、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特种设备Q4拿证需要多少钱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证多少钱

不花钱只要你单位具备条件,申请 受理 试制造 型式试验 鉴定评审 发证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 (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 (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 (2)补偿器(a级); (3)密封元件(a级); (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 (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a级); (2)门式起重机(a级); (3)塔式起重机(a级); (4)流动式起重机(a级); (5)铁路起重机(a级); (6)门座式起重机(a级); (7)升降机(a级); (8)缆索起重机(a级); (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 (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 6.大型游乐设施 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 锅炉(d级)。 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 (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3)塔式起重机b、c级); (4)流动式起重机(b级); (5)铁路起重机(b级); (6)门座式起重机(b级); (7)升降机(b级); (8)桅杆式起重机(b级); (9)旋臂式起重机(c级); (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二)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型式试验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并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大型、特殊设备、部件的型式试验根据情况决定)工作,在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工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三)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批准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八、复查换证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证多少钱

4,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怎么办需要什么花多少钱

你好,首先你要看一看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在里面对人员、设备、需要提交的文件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申请。要多少钱,这个不好说,第一次申请至少应该在10万以上吧。申请不收费,领证不收费,评审是要收费的,其它的就是…………了,你懂的。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  (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  (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  (2)补偿器(a级);  (3)密封元件(a级);  (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  (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a级);  (2)门式起重机(a级);  (3)塔式起重机(a级);  (4)流动式起重机(a级);  (5)铁路起重机(a级);  (6)门座式起重机(a级);  (7)升降机(a级);  (8)缆索起重机(a级);  (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  (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  6.大型游乐设施  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  锅炉(d级)。  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  (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3)塔式起重机b、c级);  (4)流动式起重机(b级);  (5)铁路起重机(b级);  (6)门座式起重机(b级);  (7)升降机(b级);  (8)桅杆式起重机(b级);  (9)旋臂式起重机(c级);  (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二)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型式试验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并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大型、特殊设备、部件的型式试验根据情况决定)工作,在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工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三)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批准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八、复查换证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没有这样的代理公司,很难跑下来。因为这个是比较专业的,代理公司不好掌握。

文章TAG:特种设备认证需要花多少钱特种特种设备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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