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由此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应该确定为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
1、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取得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为什么?
感谢邀请。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我们要看是否发生了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一般的应税销售行为和进口货物,具体包括: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货物指有形动产,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2、销售劳务,指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销售服务,指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及现代服务。
4、销售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此外,税法还规定了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其中就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另外总局2016年15号公告关于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办法: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
由此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应该确定为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考虑的还有: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感谢网友用户9550419370734的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