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工勤编制,是指行政部门在工勤岗位工作的工人,使用的编制,叫工勤编制。所有这些部门的工勤人员,使用的编制是工勤编制,无论是行政工勤,还是事业工勤,亦或是国企工勤,有几个共性,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干部人事制度还不成熟,为了解决部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作出贡献的工人和勤杂人员(学历在高中以下)的身份问题,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了工勤编制和岗位,机关使用行政工勤编,事业使用事业编制(2006年以后设置工勤岗位),国企使用无固定期限合同,设置工勤岗位,主要从事打字、司机、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工作。
1、什么是工勤编制?
单纯的工勤编制,是指行政部门在工勤岗位工作的工人,使用的编制,叫工勤编制。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使用的编制同样也是事业编制,事业单位虽然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之分,但三者使用的编制都是一样的,都是事业编制,行政部门的干部使用的是行政编制,身份是公务员身份。党群、人大、政协及党委机关部门都是一样的,干部使用的是行政编制,是参公身份,
公检法司公务员使用的是政法专项编制,也是行政编制的一种。所有这些部门的工勤人员,使用的编制是工勤编制,在行政机关中,工勤岗位随着职能的转变,基本消失,尤其是公车改革之后,最后的工勤岗位也被取消。因此,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不能参公,不能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勤编制也随着现有工勤人员退休、调动等自然减员,随空随销,
今后,将不会再有工勤编制这一类型。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因此,在事业单位中,不会存在混编一说,在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福利津贴和退休保障等,和干部身份的人员一样对待。在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存在混岗混编一说,
2、机关工勤编制可以转公务员吗?
机关工勤编制不可能转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聘干如果在管理岗位,有的省份规定可以参公,成为参公人员,1、行政机关中,干部使用行政编制,工人使用工勤编制。工勤岗位是行政辅助工作,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机关中的工勤岗位逐渐消失,工勤编制也是随空随销,即将成为历史,《公务员法》规定,机关工勤人员不能成为公务员。2、事业单位中,不管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都使用的是事业编制,
在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人身份可以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之间任职。过去因为聘干身份,安置在管理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工人,国家公务员管理局曾经有个“解释”,对这部分人员,如果还在实职,可以参公,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公,一是编制类型没有问题,都是事业编制;二是聘干身份,且担任实职,岗位没有问题,因此有参公的可能性。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省份组织、人事部门都出台有文件,肯定此类人群可以参公,而更多的省份,则是依据《公务员法》规定,工人身份一律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综上所述,机关里面的工勤人员,虽然可以享受公车补贴,却不能成为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同样不能参公,除过一些省份有规定的“担任实职的聘干”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为什么会有工勤人员?
机关工勤已经在逐步取消,事业工勤出于安置等方面需要,暂时还无法取消,从长远看,工勤取消是大势所趋工勤岗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干部人事制度还不成熟,为了解决部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作出贡献的工人和勤杂人员(学历在高中以下)的身份问题,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了工勤编制和岗位,机关使用行政工勤编,事业使用事业编制(2006年以后设置工勤岗位),国企使用无固定期限合同,设置工勤岗位,主要从事打字、司机、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工作,
前两者由财政全额拨款供养,档案归口人社部门备案登记,享受编制福利,后一种主要由用人单位自筹自营经费解决工资,财政不负担。无论是行政工勤,还是事业工勤,亦或是国企工勤,有几个共性:第一,身份统一是工人,且原则上不能转干;第二,由于不是干部身份,工勤人员不能被提拔到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第三,工资待遇执行单线政策,即按照技能等级晋升工资待遇,不参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