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符合增设专业考试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交造价工程师证书-3资格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2年江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执业药师#简介]不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知,2022江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已公布,8月31日、9月12日报名,11月5日、6日报名考试,具体如下: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执业药师-3资格系统和执业药师职业/》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发〔2019〕12号)和《人力资...
更新时间:2023-08-11标签: 上传考试资格职业合同职业资格考试上传的合同传什么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