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major技术人员参加延续教育的权利。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延伸阅读:专业技术人员延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延续教育活动,维护专业技术人员权益,持续改进专业技术人员。1、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jwc.pyvtc.edu.cn/1、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入口及介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由原濮阳教育学院、濮阳广播电视大学、濮阳师范学校、濮阳工业学校于2001...
更新时间:2023-07-19标签: 技术人员职业教育濮阳市专业濮阳市职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全文阅读